有过入赘经历的前辈!女人们,让入赘好不好啊。
入赘其实有好也有坏,好就是取决于你媳妇和你的关系,看你媳妇和媳妇的父母是否通情答理,我身边有两个好友就是招了上门女婿。一个是外地的,一个是本地的,外地的那个觉得老家穷,不能照顾父母,要把父母接来,但是女方坚决不同意,说给家里增加了负担,为这事男方折腾了很久,无论是要离婚还是出走,女方都没有妥协。最后是男方低头了。也就是说,有些时候,入赘的男人在女方家里没有什么决策权。很被动。而我另一个女友家的上门女婿是当地的,我这位女友就是很尊重她的老公,也很孝顺男方的父母,主要是女方的父母也很通情理,常催促他们去看男方的父母,给钱给物都不能待慢。所以男方的父母也很喜欢这个儿媳妇。所以说选择入赘确实不是最明至的选择,去外地入赘那许多事情是真的就身不由己了,想孝敬自己的父母很多难,那么父母对你的养育恩就难以报答。要是在本地入赘,面子上有点受伤,如果你和女方有足够的感情基础,而她的父母能明事理,她也和你一样孝顺你的父母那就可以考虑。但是不是万不得已还是不要入赘,实在要入赘也要和女方签定一个要照顾赡养双方老人的协议以防万一,否则你就真的有可能完全失去孝敬自己父母的权利了。罗嗦一大篇,希望对你的思考有所帮助。
入赘婚姻的风俗
中国传宗接代的思想是入赘的主要原因,入赘俗称招婿,它是男方到女方家入户,孩子随母姓。原为母系家族婚制,这是从妻居、服役婚等古婚遗俗的发展。入赘得以延续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女方需要劳动力,需要养老接代;二是男子家贫而无力娶妻,只能以身为质到女家完婚。秦汉时,入赘形式具有“赘婿服役”的性质。宋代以后,入赘变为“赘婿补代”、“赘婿养老”性质,女家没有男性子嗣,招婿上门接续宗祧,补充劳力,并赡养女家老人。
如今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姓氏也是双方协商决定,男娶女嫁,女娶男嫁都无所谓了,即没有所谓的“倒插门”了,只是居住地方不同而已。
男婚女嫁和入赘是两种不同的婚姻模式,殊途同归,结果都是两个人生活在一起,共同的目的都是为了孩子好。不过,受传统观念和社会价值观的影响,两者之间仍然存在差异。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入赘婚姻中的男人可能要承受更大的压力,付出更多的努力。一般来说,入赘婚姻是受到一些客观因素的影响,双方家庭存在不对称性,为达到平衡而采取的婚姻模式,因此这与男婚女嫁的婚姻模式相比,存在一定的特殊性,需要双方家人达成谅解,克服困难,而其中,入赘男人承担着更大的责任;另外,入赘婚姻中的男人入赘到女方家庭生活,男方要适应的就不只是妻子一人,还有妻子的家人,因此要付出更多。
古人为什么说入赘乃奇耻大辱
旧中国封建社会几千年,男女不平等。男尊女卑,女到男家成亲,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了。但是也有男到女家成亲落户的。这种婚姻多是女家无兄无弟,为了传宗接代者招女婿上门。但旧社会有一种偏见,男到女家成亲落户要随女家的姓氏。常常被人耻笑为“倒扎门”,“小子无能更姓改名”等等。所以,旧社会入赘的不多,新中国成立后,为了改变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大力提倡男女平等,鼓励男到女家成婚落户,并享有平等的权利。
男子就婚于女家并成为女方家庭成员的婚姻形式。俗称招婿。原为母系家族婚制,是从妻居、服役婚等古婚遗俗的发展。入赘得以延续的原因,或是女方需要劳动力,需要养老接代;或是男子家贫而无力娶妻,只能以身为质到女家完婚。秦汉时,入赘形式具有“赘婿服役”的性质。宋代以后,入赘变为“赘婿补代”、“赘婿养老”性质,女家没有男性子嗣,招婿上门接续宗祧,补充劳力,并赡养女家老人。赘婚有改为妻姓与不改姓两种形式。现代社会男女平等,男到女家落户者,大多出于日常生活、住房、养老等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