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经过古今长期的理论研究,与大量的实例佐证,都已证明生肖不合的俩人,比之生肖相合的俩人,由于婚配的根基不好,会遇到不少矛盾问题,有的便经不起生活的风浪,而分道扬镳的机率很大,但还是有人用现实中生肖不合,但却没有离婚这样的例子,来反驳这种理论,而且指责为这是误导或害人。那么生肖不合的俩人,为何没有分手呢?
这是因为,生肖只不过是生辰八字中的一个字,在婚配中代表根基,但并不是最终的决定因素。俩人婚配的好坏,不止取决于一个生肖,而是取决于多种因素,其中生肖只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因素而已。综合来看,制约婚配的因素,除了生肖以外,还有以下几大因素:
第一,社会因素。
社会因素之中,既包括大环境因素,也包括小家庭因素,同时也包括经济因素。
人们是生活在社会大环境中的,所以无时无刻不在受着社会大环境的影响,这个影响,包括道德观念、民俗意识、礼仪宗教等各方面。例如在封建社会,由于受三纲五常等影响,婚姻是很不自由的,不但结婚不能自愿,而且离婚更比登天还难,所以即使俩人生肖不合,也必须勉强捆绑在一起忍辱负重,委曲求全。即使在解放前后的一段时间里,虽然开始提倡婚姻自由,但婚姻也并没有真正实现自由,还是受很多规范与习俗控制的。例如同样是六七十年代的人,虽然生肖不合,婚姻不幸,但离婚的可能性却不大,如果真的离婚了,不但要忍受社会的白眼,而且在工作事业上还会受到不应该有的歧视。而八十年代的人,如果是生肖不合,婚姻不幸,那离婚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了,而且离婚变成一种“家常便饭”似的正常现象,不再会受到社会的白眼与歧视,这是因为社会婚姻观念彻底转变了,婚姻实现了相对的自由,不再是以凑合为目的,而是以美满幸福为标准。
在旧社会,由于约定俗成的原因,人们很清楚一旦结婚,是很难离婚的,所以就尽可能地在婚前做一些避免的工作,特别是家长们,更是很重视从生肖与命相方面,为儿女的婚配进行一些有关的咨询与把关,所以还是回避了很多不幸。但文革以后,这种情况就被彻底打乱了。在扫除一切牛鬼蛇神的同时,也把中华民族行之有效的婚配方法,给扫除掉了。所以文革以后的人,就不再相信生肖婚配的吉凶,而盲目乐观地随性随意地进行婚配,不考虑生肖与命相因素,结果由于生肖或命相不和,便产生了大量的离婚现象,也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了大量的麻烦。
有的生肖虽然不合,婚姻也不幸福,但考虑到儿女因素,所以也只得忍辱负重,苟且偷安。还有的因为经济不能独立,也只得依附于另一方,委曲求全,这也是生肖不合但不能离婚的一些原因。
第二,命相因素。所谓命相因素,就是指俩生辰八字是否相合。因为生肖只不过是生辰八字中的一个年支,是八字中的一个字,这一个字虽然表示婚配根基的好坏,的确是很重要的,但却不是婚配的全部,也不是婚配的决定性因素。所以有些配对,即使生肖不是很合,但因为八字其它柱还是相合的,最重要的是代表配偶宫的日柱相合,这也能够抵消生肖不合的不良作用,虽然关系不够融洽,但却也能相处下去,时间长了,还会建立一定的感情基础,而维持婚姻的稳定。
第三,婚运因素。所谓婚运因素,就是指俩人的婚运是否同步,是否相合,是否相宜。婚运其实指的是两个方面,一个是大运,一个是流年,这两项结合起来,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婚运。有的大运虽合但流年不合,也不一定能够成婚,有的虽大运不合,但流年能合,却也许能够成婚。所以有时候,尽管生肖不合,命相不合,但如果流年婚运相合,也是可能结为伴侣的。这就是为何那么多生肖不和的,仍然能够成婚的原因。但成婚以后,是否能够幸福长久,那又是另当别论了。
第四,用忌因素。所谓用忌相宜,指的是双方用忌五行的配合问题。如果一方命中忌讳而旺相的五行,恰恰是另一方命中需用而缺少的五行,那这两人就是可以五行互补的。比如男方命中忌金而金旺,女方需金而金弱,那男方的旺金,正好可以补充女方的弱金,增旺需用的五行力量,而女方也可以化掉男方忌讳的旺金,这样也有利男方的命运。既互补,又互益。相当益彰。还有的是用忌五行相同,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同呼吸共命运,所以也能相依相伴。
以上四大因素,要占婚配比重的50%以上,比之生肖婚配作用更大一些。如果具备了这些因素中的一项或几项,虽然生肖不合,但照样可以结为夫妻,而且不一定离婚,这就回答了生肖不合但并未离婚的疑问,同时也从另一个角度再次证明了生肖婚配的不可替代的重要性。所以分析与解决婚配问题,一定要从生肖、命相、社会等多个方面,去综合判断,正确辨别,这样才能得出一个准确无误的结论。科学认识婚配的重要性,不但有益于两人感情,也有益于家庭的稳定与社会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