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可以,因为必须写一个人的名字,只能一个人做车主,夫妻的车的户口是写一个人的名字,以后都会是婚后财产的。
2、如果有贷款的话,需要至少两个人的名字,但贷款也以一个人的名义,另一个做担保。如果是夫妻,就做同一责任人处理。
3、车辆证件:“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类似于我们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一、办理条件:
1、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2、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二、申请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当场办理)。
三、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应将车开到车管所。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扩展资料:
车辆登记证书审核如下:
1、查看车主身份证件和办理机动车登记证书时用的证件是否一致,号码是否相符,从而确认是否一手车。
2、查看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的国产/进口项目内的填写内容:有填写进口、海关或工商罚没及境外自带等字样的时候要特别注意,这些可能影响车辆的销售价格。
3、查看实用性质项目内填写的内容是营运还是非营运,如果是营运要注意,并及时通知定价中心。
4、查看是否有抵押贷款,办理解押手续须本人与贷款银行联系,否则无法过户。
5、出示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可代办,但必须有客户身份证原件:丢失补办的必须车主本人到场。机动车登记证书一般在车辆管理所办理,领取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6、2001年10月8日之前上牌的车辆均未办理机动车登记证书。之后上牌的车辆都有机动车登记证书,但约一个月的时间内办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未发放,车主本人可直接去原办理车管所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