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和土地证名字不一样
这种问题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比较常见,尤其是在买卖双方都认识的情况下,很多人都会只注意房产证的产权问题,而忽略土地证的问题。但只过户房产证只是证明了对房屋的所有权,但土地的权限并没有取得。这种问题会在未来拆迁时体现的较为明显,土地补偿款和房产的补偿如果能分开补偿,会分别给两个人,如果不能分离,政府会要求先统一,然后才给补偿。
土地证的过户可以同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过户,理论上需要本人到场办理公证,但也要看具体土地局的规范。委托书肯定要存档,但在开具委托书的时候可以开几份,以备后用。
回答一:不可以,两个证件的名字不一致,单方面去更改证件姓名、所属人,是不合法的。
回答二:可以到公证处去做公证,双方以及双方家属均属到场,带齐您二位当事人以及双方妻子的身份证件、户口本等,到公证处做公证。
回答三:委托书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收走的,只要出示的证件经查证均为真实,就可以了,原件一般是不会被收走的,您要是不放心,可以再复印一个副本留下来。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1.哥哥自己一人是不能到土地局去把名字该成自己的名字的,万一弟弟不同意,这是要承担民事纠纷的。
2.只要两个证件上的人都同时带上自己的证件到公证处,公证处是给办理的。(证件包括户口本.身份证.土地证.产权证。如果两本上面的名字是哥哥夫妻跟弟弟夫妻的名字,那么结婚证也要带上的)
3.只需要你是他们哥两的委托人就可以了(如果你跟他们签定过买卖合同的话,那么不是很占同你做为委托人的。)
这个名字应该是能变更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弟弟的土地证加上哥哥的名字,哥哥的产权证加上弟弟的名字。建议再去质询一下相关部门。
问题一,必须2人同时在场才可以的。 当然,如果你有门路,那一个人就可以,也可以找黄牛给办办。
问题二,公证的前提是必须2证名字统一。不然不给公证的。呵呵
问题三,私有房的话 如果变更名字,委托书会被存档。但是你可以留取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