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公民都有自己的名字,法律也都赋予每个公民姓名权,更改姓名是每个公民的权利。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姓名申请材料:
①本人或者父母申请;
②户口本。
③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变更姓名审批程序:申请→ 窗口受理→ 现场审查→ 审批→办理
变更姓名审批时限:派出所二十个工作日,分局县局十五个工作日
变更姓名审批收费:不收费
扩展资料
相关条例
《条例》规定子女采用父母双方姓氏时,可以按照双姓起名,不算作复姓,一旦实施,很多父母可能就会打算将子女的名字进行更改,而《姓名登记条例(初稿)》中同时还规定,为防止滥用姓名权,频繁变更名字现象的发生,条例实施后,中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的,以一次为限。
《条例》还规定,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姓名登记或者姓名变更登记的,由户口登记机关给予警告,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骗取姓名登记或者姓名变更登记的,处800元以下罚款。
所谓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根据《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具体说,公民享有的姓名权包括三个方面:
①姓名决定权,也称命名权,即自然人决定采用何种姓、名、及其组合的权利。
②姓名变更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只不过需要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③姓名使用权,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改名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更改。
已经年满16岁的,所需要资料,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2者的复印件、在校生需要学校出具证明,单位的需要单位出证明,无业游民则所在地居委会出证。
办理手续:
1、写更名申请:
格式大致如下:
xxx户籍部门
我叫xxx,性别,男,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年xx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二人,给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
xxx年xx月xx日
2、写更名证明:一般是村委会开具证明。根据户籍管理部门要求开具哪些证明。
3、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工作人员盖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4、成人改名公证:这个根据情况,可能有的时候有的地方不要求。
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申请新的身份证。
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最好改名时间是:满16岁办理身份证时候,一起把身份证的名字也修改,不用浪费,上大学、工作之后改名字影响比较大,比较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