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族主要居住于广西、广东、湖南、贵州、云南等地区,人口约200多万,历史上,因生产方式、居住环境及服饰习俗特点等具体条件的差异,不同地区的瑶族别称有几十种之多,如蓝靛瑶、背篓瑶、过山瑶、白裤瑶、八排瑶、西山瑶、平地瑶等等,甚至语言也不尽一致,起名习俗也各不相同。但使人称奇的是,他们不仅始终以“瑶”作为民族的共称,而且大多以盘、包(一说“蓝”)、房,李、邓、周、赵、胡、唐、雷、冯、沈为常用姓氏,称为“盘瑶十二姓”。
据瑶族文书《评皇券隙)记载,这十二个大姓的发源与瑶族的形成在时间与逻辑上是一致的:传说上古时代,高辛王宫里养着一条身披二十四道斑纹的龙犬,机警勇武,高辛王像疼爱二个公主一样爱护他。后来番王兴兵作乱,民众惶恐不安,高辛王便贴出告示:谁能打败番王,5个公主任其挑选!谁知满朝文武不敢应召,龙犬撕下了告示,愿意为国效劳。高辛王大喜,召集王后、公主和大臣们为龙犬出征饯行,十四天后,龙犬衔着番王的头颅凯旋归来,民众又安居乐业了。龙犬立了大功,高辛王叫三个公主依次到他而前,供其挑选。龙犬选中了像仙女般的三公主后,告诉她说你将我放在蒸笼里蒸七天七夜。我便可脱掉身上的毛变成人。”二公主依言照办,龙犬果然变成一个美男子,高辛王马上封他为十宝殿盘瓠王。盘瓠王和三公主在十宝殿共生了六男六女,高辛王给他们每人赐一姓氏,还颁给一卷榜牒:凡盘瓠儿女子孙所居的山地,任其开垦种植,一切粮赋差役全免。这就是瑶家世代传抄珍藏的传家宝——《过山榜》。有了《过山榜》,盘瓠土带着妻子儿女回归山林,过起耕织狩猎的山地生活。儿女们长大后,各自成家,繁衍子孙,形成了人丁兴旺的瑶族。瑶族一般不与外族通婚,招赘习俗较为普遍,所以十二大娃代代相传。很多年后,官府横心要霸占瑶家十二姓人辛苦开垦出来的肥沃山田,竟不顾《过山榜》的规定,派了许多兵将来攻打瑶寨。瑶人寡不敌众,最终在盘翁的带领下,抛弃家园,乘船渡海,去他乡谋生。经过四十九个昼夜的漂泊,瑶家终于过海登岸了。盘翁把供奉盘瓠王的金香炉打烂成十二块,每姓人拿一块;又把发号施令的牛角锯成十二截,每姓人拿一截。然后共喝鸡血酒发誓:“铜打香炉三斤半,黄金四两五钱瑶家各姓拿一块,过海流落去逃难。牛角锯成十二截,每姓一截各自飞,香炉牛角合得拢,来日子孙又杀回,从此,众人各奔前程,分别进入广西、湖南、贵州、广东等地,重新开荒辟岭,建设家园。瑶族与畲族都有崇拜盘瓠的习俗,都有记载盘瓢传说的汉文文书(瑶人称《过山榜》,畲人称《开山公据》),两者内容大同小异,两族大姓中都有盘、蓝、雷氏,因而推测他们之间的历史渊源应该是十分密切的。瑶族分为数个不同的支系,下面以盘瑶和八排瑶为例来说明起名的习俗:
一、盘瑶盘瑶一生一般要取三个名,即乳名、书名、法名。①乳名。出生时取的。盘瑶的乳名一般是用出生的顺序表示,男孩在顺序字加“特”,女孩在顺序字前加“梅”。②书名。盘瑶的书名相当于汉族的大名,一般是孩子上学后由都是或其他识字的人取的。盘瑶的书名也和汉族的大名一样,往往要嵌入一个字表示辈份。辈份字也是有规定的,如广西兴安县一带的赵姓瑶族的字辈序列为“富贵荣华启,家友永长春”,十个字辈循环使用。③法名。盘瑶名字习俗中较有特色的是其法名。盘瑶的法名不同于和尚的法名,它与佛教无关,而是与瑶族的原始宗教有关。盘瑶男子长到十五岁以后,可以请巫师“师公”来家作法,为之度戒,度戒后的男子就有了当师公元资格。度戒后的男子要取法名,法名的取法则视其度戒时所挂灯的数量而定。但法名一般只能在其人死后才使用。盘瑶亦有记录家族历代已支世成员的家谱,称为家先谱,家先谱中的人名就是以法名登录。
二、八排瑶八排瑶是居住于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的一个瑶族支系。八排瑶的名字特别复杂,其姓名制度构成了一个极为完善的社会象征体系,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可在其姓名中得到清晰的反映。八排瑶一个完整的名字要包括姓、房族名、父名、本人名、本人排行名、本人的婚姻状况及子女状况六个部分。姓名可以反映出其血缘、家族、家庭、排行、性别、子孙情况以及本人的身体特征等。①姓。是家族血缘的标志。②房族名。是房族的标志。八排瑶于同一姓下又分为不同的房族,房族是由始祖的同胞史弟划分而来的,也就是同一姓氏的分去,不同房族往往因利益冲突发生纠纷乃至械斗,因此,在八排瑶的姓名中要于姓后缀以房族名。③父名。即父亲的名字。在姓名中嵌入父亲的名字,这显然是父子连名制的产物。④本人名。即为本人所特有的名字,亦即私名。它往往是取自本人的身体特征或者是动、植物的名称。⑤排行名。表示本人的出生顺序,一般用一、二、三等数目字表示。⑥本人的婚姻状况及子女状况。这一个部分随本人的性别和年龄而变化。男子在结婚前,用“贵”字,结婚生子后,若生的是儿子,改为“某釜(上父下止,字打不出来,用‘釜’代替)”,某是本人的排行,若生的是女儿,则改为“莎某釜”‘有了孙子或孙女,这一部分再次改变,即将“釜”字改为“公”字;如果有了曾孙,还要再次把“公”改为“黄公”。女子姓名的这最后一部分与男子的用字不同,婚前用“妹”字;婚后则改为“莎”字;生子育女后要改为“娘”或“尔”;有了孙子孙女,则改为“婆”;如果当了曾祖母,还要改为“黄婆“。此外,八排瑶妇女在生育子女后,还要将名字的前五个部分改用丈夫的名字。八排瑶也有死后改用法名的习俗。综上所述,八排瑶的姓名可以反映出其血缘、家族、家庭、排行、性别、子孙情况及本人身体特征等,可以说,八排瑶姓名制度构成了一个极为完美的社会象征体系,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可在其姓名中得到清晰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