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已经出嫁的女人每到佳节的时候会非常想念自己的,想要回家和自己的父母相聚,尤其是远嫁的人,这种思念之情更加深刻。春节之后又一个重要的节日,但对于想回娘家的女人来说,并不适宜回去。
众所周知,正月中回娘家的日子是在大年初二这一天,其余时间是比较忌讳回娘家的。正月十五也是一年之中第一个月圆日,恐媳妇回娘家举家不团圆。鹿邑县有“正月十六请(闺女),二月二送,一辈子不生病”的俗语。初一十五不能回娘家,这个规矩在旧社会特别是农村是很严格的,违反了就是大不敬。新社会人们虽然不相信鬼和神,但是仍然比较严格的遵守着。
这种思想是从很久之前就开始了,在古代的时候,家中是公公当家,而自己的女儿从婆家回来看望自己,如果呆久了那么,女方的父母就会认为是不是婆家待自己的女儿,这个时候娘家人就会怪罪男方的当家人,也就是老公公。当然了,在我们的民间也是有正月十五忌看娘家灯的这个说法的,出嫁的媳妇不能在娘家住,后来演变成不能看娘家的灯,也不能看婆家的灯,要躲到亲戚家去住,后来这一习俗也流传到汉族。
其它不能回娘家的日子
1、新年
新年的第一天出嫁的女儿不能在娘家过年,必须在婆家住,而且只能在初二那天由娘家叫了才能回去。
2、立春
在中国传统的习俗中,有立春不能回娘家的讲究,据说是“春”比“年”还大,立春回娘家就意味着要穷娘家,还有“打春走娘家,踩穷了舅子”的俗语。
3、二月二
二月二传说是龙抬头的日子,这个时候也不能回娘家的。这个习俗是以前为了让媳妇早点回婆家,二月二以后就开始下地干活,家里面的事情也需要媳妇把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