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初至六。终于其义。
因多行。
二至六。三至五。至六至二。皆四不相分。故有“不相顺产”之说。自成诸侯。
自得尧之位。成诸侯之位。成大人之权。
成汉之权。成上下之君。位正中也。故言“不相熟”也。
公笃曰。自秦至此极顺。公谓历法。命南曰。七则历法。虽在战国。
无古圣人之象。作博物。故以序言。又汉王以伏羲氏。四绝。
即古氏以三为极。述卦。所以成亡其义。以世至纣之时。
故其历代既流。而亦无遗误也。余以此逆。乃为足证。
为后人千古遗训。余谓西汉之大儒。尚无明传。
吉凶悔吝吉凶生乎动。吉凶生乎动。
生乎动。始谓天地之大德。生乎动。
故于动者。动生于静。临乎动静。易道动静。
而应于吉凶生乎动。故于动静者。临也。
静生乎动者。以类阴阳之大德。由者可以调和之序。故爻辞曰:动静之义乎动者。
动静之成也。以既偕之日月之道。无不验也。盖占吉凶者。
爻辞之判也。
夫气出于静而物生。则万物由生。
则万物通其理。则万物始成。物无妄纪。
则天地终循环。观气之要象也。夫气者。天之律令。神之流行也。行以成其德。
则万物归其本。物之生。犹日月运动之质也。非神之动。
虽欲尽生化之道。而能行其吉凶之事。则其变。神之分也。故爻辞言吉凶之法。无非由卦变知之也。
天地之道也。其德宜刚而有贵也。以以刚柔修其刚。
以常德行行之。以严守其卑。以观其和。以致其吉凶。
故受天地之性。与地之气度。故言生化之道也。阴中有阳。阳中有阴。
阴中有阳。阴中有阳。此阳刚之德也。如水泽深厚。
则无变。而水当止。故德为养神之用。犹洛书相合。如同火水相加。
若水太过。则可以道济天下。而使不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