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春寒意味着阴雨天气或冷空气频繁侵入,气温持续严重偏低,会产生一定的气象灾害。
倒春寒是指初春(一般指2月末至3月初)气温回升较快,而在春季后期(一般指4月)气温较正常年份偏低的天气现象。倒春寒须满足两个条件,首先是比上一阶段气温要低很多,第二是平均气温在10摄氏度以下持续5天。
在一年四季中,气温、气流、气压等气象要素变化最无常的季节就是春季。经常是白天阳光和煦,让人有一种暖风熏得游人醉的感觉,早晚却寒气袭人,让人倍觉春寒料峭。这种使人难以适应的善变天气,就是通常所说的倒春寒。据历史资料显示:北京30年出现倒春寒的几率在57%左右。特别是早春时节,这种气候特点表现得尤为明显。例如:3月8日南郊观象台的最高气温已达到15.2℃,而最低气温只有3.3℃,早晚温差还比较大。
长期阴雨天气或频繁的冷空气侵袭,抑或持续冷高压控制下晴朗夜晚的强辐射冷却易造成倒春寒。初春气候多变。如果冷空气较强,可使气温猛降至10℃以下,甚至雨雪天气。此时经常是白天阳光和煦,让人有一种暖风熏得游人醉的感觉,早晚却寒气袭人,让人倍觉春寒料峭。这种使人难以适应的善变天气,就是通常所说的倒春寒。对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极易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