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取名的谥号和赐名
论取名的谥号和赐名 地位仅次于皇族名的是谥号和赐名。“命谥之义,取于尊隆。”谥号是便于人们称呼故者用的,立谥与否又标明了死者的地位。 已故皇上的谥号最尊,官僚臣属的谥号远不可与之相比,但比起没能获谥号者则要显贵得多,一般平民百姓绝不可能有此殊荣。 至于赐名,则有褒有贬,褒者受宠无比,贬者则贱若三滥。像杨贵妃的哥哥杨钊被唐玄宗赐为杨国忠,沙陀族的宋邪赤心因有功于唐而被赐名为李国昌,均是嘉奖式赐名。 清雍正皇帝继位后,诏令与他争夺帝位的两个弟弟胤禩、胤瑭分别改名为“阿是那”(满语:狗)和塞思黑(满语:猪),则是惩贬式赐名。 赐佳名是皇帝的特别恩惠,凡经赐名的官僚,那名字等于勋衔,高贵无比,人随名贵,平步青云,飞黄腾达指日可待。 《能改斋语录》有云:“皇祜中,御笔赐蔡襄字曰君谟,后唱进士第日,有窃以为名者,仁宗怨曰:‘近臣之字卿何得而名之!’遂令改。” 字本来不是严格避讳的,出于御赐,也成了专利品。赐佳名之尊,如此威风;赐恶名之贱,则如坠入十八层地狱,百般煎熬却永无出头之日了。 姓名分贵贱,在宋元时期最为猖獗。清人俞曲园曾引蔡氏家谱注曰:“元制庶民无职者,不许取名,止以行第,及父母年齿,合计为名。” 如今在绍兴,仍残有旧习。如夫年二十四,妇年二十二,合为四十六,生子即名为四六;夫二十八,妇二十四,合为五十四,生子即名五四或名为六九。 明代勋臣、升平王常遇春,曾祖名曰四三,祖重五,父六六;东瓯王汤和,曾祖名曰五一,祖六一,父七一,均以数目为名。 宋时平民百姓,亦喜以数目为名,但多为十数以内。如有南陈田夫周三,鄱阳小民隗六,符离人从四,又有山阳渔者尹二、张四、崔三、郑小五、陈二等。 古往今来,在历史的长河中,我们还能看到姓名贵贱之分的影踪。而在当今纷繁的现代都市中,姓名贵贱早已无影无踪。 作为现代都市人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名字,名字的含义也是极其丰富的。我们应该感谢历史,让我们更加珍惜属于自己的、独特的、无贵贱之分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