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葬参加葬礼注意事项
1、佩带孝志,一般以亡者之性别,依男左女右佩带。
2、服(守)丧期间,应穿著素色衣服,如白色、黑色或灰色。
3、依传统习俗,为父母、祖父母等长辈服丧,在出殡前不剪(烫)髮,不刮鬍鬚,不擦粉,不涂口红(另有部分地方习俗,父母或祖父母丧,孝子女或孝子孙须剪髮者)。
4、服丧期间或佩带孝志,不进寺庙,不祭拜神明菩萨,也不进其他亲友家裡(俗谓有秽气)。
5、为避免不必要困扰,孝子女外出时,得把孝志暂时放置亡者灵位旁或灵桌上(俗称「寄孝」)。
6、有亲友亲至灵堂弔唁,应由孝眷点香后递交亲友上香。祭拜时应向亡者秉报上香者姓名身分。亲友上香毕,应恭敬接香并插香炉中后向来祭拜之亲友答礼致谢。
7、事死如事生,停灵期间应早晚拜饭。早上天亮后,应先端一脸盆水供亡者梳洗后再供早饭。傍晚则于太阳下山前供晚饭,并于供饭后再端一脸盆水供亡者梳洗。
8、灵桌应保持洁淨,灵前水果应每天更换,鲜花则适时更新。
9、年节祭拜亡灵,应提前一天(如中秋节祭拜,应于农曆8月14日举行)。
10、遗体安置自宅(停灵家中),应24小时日夜守孝,直至出殡。并应避免猫狗跃过遗体或棺木(传统丧葬禁忌)。
11、搭盖告别式场或出殡时佔用道路,应事先向辖区派出所申请核淮。
12、出殡后,灵位设于祖先牌位左方(面向牌位)。农曆初一、十五仍应拜饭,直至三年合炉。
13、百日、对年祭祀一般于满百日、周年当天举行。三年则于对年后择一吉日举行,并另择一吉日合炉。对年、三年和合炉有同一天举行,有分两天举行,也有分三天举行者,应视月令、年令、牌位座向而定。
14、遇有闰年,对年祭祀仍以满十二月为准(俗称亡灵无闰月)。
15、旧俗新坟应连续三年祭拜,第1年于清明前,第2年于清明当天,第3年于清明后。而今人虽是火化进塔,亦比照新坟连续三年祭拜。
16、一年期间,家中有二人先后不幸过世,一般会有「祭煞」或「祭三丧」的仪式(意谓不会再有第三个不幸)。
17、停灵期间或出殡告别式当天,亲友前来捻香祭拜。辞送时,彼此不说「再见」(因为这种伤心不幸的事,彼此都不想再发生),而是以「请保重!」或「您慢走!」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