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除天干五行外,主要探讨的是地支之间的各种关系。天干表示的是单一的五行状态,所以它们之间是清晰明了的五行生关系,当然还有五合的关系。而地支表示的是复杂的阴阳气数,它们之间除了内部的藏干五行所产生的五行生克关系外,因阴阳气数的不同,还穿插融汇着刑、冲、合、害等不同的相互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地支之间的刑冲合害等关系并不是由地支之间内部藏干五行的生克关系所引起的,虽然二者可以相互影响,但并不互为因果。古人在论三刑、六害时,往往以地支之间藏干五行的生克来审视地支之间的这些特殊关系。如说:“丑中旺金恃势刑戌中死火,故为恃势之刑”,“戌中死火害酉中阴金,故酉戌相害”,等等。这种论调是不可取的。反过来,拿地支之间藏干五行的生克关系来否定地支之间的某种特殊关系,也是不正确的。如任铁樵主认为:“刑之义无所取,子刑卯、卯刑子,是谓相生,何以相刑?戌刑未、未戌丑,皆为本气,更不当刑……而害之义,尤为穿凿,总以论其生克为是。”——实为谬论。正是由于地支之间刑冲合害等关系的存在,极大影响了干支五行的衰旺状态和生克形势,从而使命局随岁运的流动,出现了反复无常的吉凶变化。为什么有的流年用神到位反而有灾?为什么有的流年大喜大悲、吉凶互见?这些问题,如不深入分析地支之间的刑冲合害,凭纯粹的五行生克关系是解释不通的。以至于有的命理学者认为“有时不牵涉到喜用神去,刑冲破害就可以看一个人的吉凶了”。此话并不尽然,但足以让我们反思地支之间的非五行生克关系——刑、冲、会、合、害等命局的特殊影响了。
严格说来,有许多神杀也是地支之间的某种特殊关系,只是对干支五行生克态势的影响没有刑冲合害的影响大,只能喻示着某种特定的信息,故作为神杀来用。事实上,有时候也把六冲、六合、六害归到十二马前神杀里,兹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