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水得会,福寿无疆。
壬水赖辛金为母,得生生不绝之义,如壬水生于夏,则无根矣。若逢辛之生,福寿无疆。
癸庚相逢,偏饶仆马。
癸水以庚金为母,如以癸干日,四柱有庚金为印。如无丙火克伤,则主人多仆马富厚。柱中无庚金印,而逢庚印运绶之方,亦可为荣矣。
清高符印,须知冠冕以乘轩。
符印、官印之星,则为唐符、国印之星,人命遇之,主有冠冕轩舆之贵。非为人君,则为王侯之贵。以年干之禄宫起,顺数第八位为唐符,第九位为国印。如丙戊生人,丙戊禄在“巳”位,从“巳”位顺数至第八位“子”为唐符;至第九位“丑”为国印,此二星为贵。如下表:
年干
神煞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唐符 丙 戌 子 丑 子 丑 卯 辰 午 未
国印 戌 亥 丑 寅 丑 寅 辰 巳 未 申
冲破禄星,应显威权而解绶。
禄星者,官禄也。用之为官,不可冲。用之为禄,不可破。破而冲之,两相为害,虽有威权,遇之则避身位矣。如甲用辛为官,官丁火克破,则为害其官。
阳木甲逢庚败,枝梢不得无伤。
甲阳木,遇庚金,则削之,未免伤其枝体,即庚金克甲木,以人命喻之,主有筋骨疼痛之疾,难获福。惟行火运制庚之地,可以言造化矣。
阴木乙遇辛金,茎叶自然有损。
辛金,泥沙之金,只能损木之枝叶耳,不能害其身也。乃阴克阴之故,如乙木主有气,坐旺地,则不畏也。
炎炎丙火,遇壬而赫赫无光。
丙火,阳火也。取日之象,悬象在天,昭然光显。壬水,阳水,为江海。丙火遇会局(三合、三会)则有伤害。若不会局,则无害也。
烁烁阴丁,逢癸而明辉自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