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辰八字合婚是怎样
八字合婚中,可以从夫妻的生辰八字合婚看出是否匹配和婚姻的质量如何。那么你想知道怎样用生辰八字合婚吗?你了解八字合婚多少呢?不妨随大师一起了解下吧。
八字合婚常见的几个误区
误区一:只看双方属相
一个人的属相在八字中指的是出生年的地支,如某人出生于1970年,用天干地支来表示就是庚戌,地支戌土就是这人的属相,戌为狗,出生于1970年的人属狗。属相共有十二个: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龙、巳蛇、午马、未羊、申猴、酉鸡、戌狗、亥猪。由于属相轻易明白也好记,于是人们就用属相来论两人是否合。他们以为属相相生相合就好,相冲相刑相害就不好。相合有子丑合、寅亥合、卯戌合、辰酉合、巳申合、午未合六合。相冲有子午相冲、丑未相冲、寅申相冲、卯酉相冲,辰戌相冲、巳亥相冲六冲。相害有子未相害、丑午相害、寅巳相害、卯辰相害、申亥相害、酉戌相害六害。相刑有子卯相刑、寅巳申相刑、丑未戌相刑、辰午卯酉自刑。
古时侯人的五行理论中本来只有相生相克两种作用关系,而后人又搞出合、冲、刑、害等作用关系,但为什么有这些作用关系,谁也说不清,完全是一笔糊涂账,所以大家完全不必相信,也就是说合、冲、刑、害的作用关系是根本不存在的。依此来判定属相之间的关系本身就是个错误!另外,属相只是八字中的一个字,假如只用一个字来判定这两个八字是否合,岂不可笑?
误区二:年月日时分别相生相合就好
分别看两个八字年干支、月干支、日干支、时干支的作用关系,相生相合越多就越好,否则就不好。其错误有四:
1、如上所述,合、冲、刑、害等作用关系根本就是错误的,依据错误理论来判定年月日时之间的作用关系也是错误的。
2、两个八字组合在一起,并不是年与年作用,月与月作用,日与日作用,时与时作用。而是一个八字的所有的字都会与另一八字所有的字发生作用。
3、合婚是为了看两个人是否有婚姻,婚姻质量怎么样?主要是要看男女双方的婚姻星,辅看其它,而不是看八字中所有字的作用关系。
4、合八字也要看八字中的用忌神,而不管用忌神,只论八字中字与字的作用关系是错误的。
误区三:只看八字不看大运流年
只看八字之间的作用关系,而不看大运流年对八字的作用情况,这也是错误的。合八字只是通俗的说法,并不能只看八字,也要结合大运流年来看,一方面看大运流年对八字作用后的结果,另一方面也要看两个人八字的信息是否同步?
八字合婚是一个很复杂的工程,没有很深的命理功底是不能很好完成的。要想很好的完成这一工程必须具备以下功夫:
1、正确判定八字的用忌神。
2、正确判定八字中的婚姻星。将日支当成婚姻宫的理论是完全错误的。
3、正确把握八字、大运、流年三者的作用关系。
4、万物类象和五行特性要正确和熟练。
生辰八字配对合婚的方法
1、以四柱八字中的神煞来衡量:四柱八字婚姻中不宜桃花过多;女性不宜出现“红艳”、“流霞”,原则上视为不吉利。
2、以男女各自八字命局的用神来衡量:
(1)男女命局用神互为相生;
(2)男女其中一方的忌神为对方的用神(只对一方有利);
(3)男女其中一方的忌神是对方命局所克制的(只对一方有利);
(4)男女双方命局的格局互不破坏;
(5)双方命局组合后互不伤害对方命局原有的子女星(官杀、食伤);
(6)双方性格不求相同,但求啮合;
(7)双方寿数基本上能够匹配;
(8)双方行运之用神最好能够相互补益;
3、生肖相配关系:凡男女生肖之间不能形成刑、冲、克、害(男生肖五行克女生肖除外),如生肖为酉(鸡)的人不能与生肖为卯(兔)的人结婚,因为卯酉相冲。
4、男女双方八字的日柱相配,宜日干相生、忌冲克。夫妻星宜正配正、偏配偏。
5、以六亲衡量:男命不宜比肩、劫财重重而旺,否则有克妻之嫌,女命不宜伤官、重重而旺,否则克夫,男命偏财不宜透出,否则用情不专,女命不宜官杀混杂而无食伤制。
八字不合时怎么办
由于人各有命,命运规律会导致恋爱婚姻不顺,那么只有尽可能知道自己命运的走势,珍惜自己恋爱婚姻最好流年的缘份。还有,人们交往也会有限,也许碰不到自己最好的姻缘,这就要通过姓名风水、居家风水、心理风水等调整,力求改善两人之间的相处的融合度。
因此,当知道自己与恋人或与配偶的八字不合时,一要找真正懂的人确定是否真的不合,二是要看双方由于命运的规律,婚姻不可能十全十美,双方若有婚姻缘份,还是要想办法进行改善。如果确实没有婚姻缘份,也没法改善的,放弃也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要想帮人合婚,首先必须懂得真正的命理,真正的合婚方法,不能只看属相或生肖,也不能看八个字有多少相合,而是要具备以下命理知识:
一、正确判断八字的格局和用忌神,这些判断错就会全盘皆错。
二、正确确定八字的恒星和婚姻星,而不是看什么婚姻宫,更不能看什么地支藏干。
三、真正懂得合婚需合哪些,而不是胡乱进行。
四、真正懂得八字、大运、流年的作用关系,看两人是否有同步的婚姻信息,如果不同步,是不可能有夫妻缘份,如果同步,确定下结婚年份。
五、看婚姻是否美满,需怎样改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