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商业界流行一套大体相同的禁忌语,称作“八大块”或“十八块”。这些词语说出口,一定要按规矩改成其他说词,否则会带来厄运,并受到同行人的惩罚。如:凡店铺门市都总称朝阳,书店为册子朝阳,扇店为半月朝阳,线店为方皮朝阳,砖瓦店为火上朝阳,典当为兴朝阳,染坊店为浸润朝阳,衣店为皮子朝阳,布店为稀朝阳,蜡烛店为红耀朝阳,鞋店为踢土朝阳,肉店为流官朝阳,面店为千条朝阳,米店为碾朝阳等等,可见分行有巨细并且应有尽有。
旧时,除各行有各自的行禁忌语之外,至清末民初又形成若干商人通用切口。例如:主人为点王,账房为龙头,店东的儿子为小开,经理为阿大,协理为阿二,伙计为猢狲,学徒为i壶,交易的中问介绍人为掮客,好买主为糯米户头,坏买主为馊饭户头,账房作弊为桂龙,店中杂役为出店,店员倚柜台而立为石狮子,学徒遭辞退义经调停留用为还场,账外作弊为飞过海,店员优惠熟人亲友为卖小蛇,不收钱支货为丢飞包,洋行买办为康白大,洋行收账者为式老夫,店主为伙计加薪为串头,店主不满伙计欲辞之为待帮,硬索回扣为除帽子,盘账为点元宝,以恶劣的物品卖高价为卖野人头,等等。使用当行禁忌语,成为一种颇具民族民间文化特征的商业习俗。
忌直呼财神名讳
商人多敬财神,所以首先忌讳亵渎神灵,不能直呼财神名讳。如:管利市财神叫关羽,管增福财神叫比十等均属犯忌。商人必须尊重本行业的祖师爷,不得直呼其名讳。
忌不用敬辞
店铺招幌、标记就是“招财进宝”的表示,在商人心曰中最为神圣二每天挂幌子,一定要说“请幌子”,忌讳说“挂”,忌讳挂不结实而坠地。旧京香蜡铺卖财神像,还有其他神像,忌讳说卖,必须说“送”,孕i则便视为对神不敬,营业必赔无疑。
忌说整数
四川两部的农村集市交易巾,在商量买卖猪或牛的价格时,人们一般忌说整数,认为整数有尽头的含义,这样不利,买回去的牲畜难以饲养。
忌不要回绳索
在四川的一些地方,卖猪时经常用绳捆缚牵出,但出卖时,卖主一定会要回绳索,认为连绳子一起出卖,如同连运气一同流走,以后养猪不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