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相识相知到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满心欢喜地走人属于自己的婚姻殿堂,这一切实属来之不易,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婚姻都可以白头偕老,地久天长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有很多婚姻因为种种原因最后发生裂变导致离婚。在旧时,离婚要受到禁忌的束缚。
忌离婚
蒙古族一般是禁忌离婚的。认为离婚最不道德,是很不吉祥的事。婚后虽然感情不和,特别是女方受男方的打骂、婆母的虐待,也不敢提出离婚,只能拧着鼻子过一辈子。有的女子离婚后,不仅要受到父母的严厉指责,在社会上也要受歧视,远亲近邻也忌讳离了婚的妇女进院门屋门。
忌在家中写休书
台湾忌在家中写休书。写离婚书多到废宅荒寺去写。俗谚云:“休妻一片地,三年不生草”。达斡尔族人认为离婚是极不吉利的事,如果男方坚持要离婚,也要举行离婚的仪式。仪式由娘家主持,男人俯伏地上,妻子跨过他的颈,然后在男家的炉灶口和烟囱上缠一块白布,象征丈夫已经死亡,这样才算正式离婚。以这样的方式来禳解离婚带来的不祥。如今离婚的程序由法律规定,各民族离婚大都按婚姻法办理。但民间仍以离婚为禁忌事。
离婚之礼
旧时无婚姻法,俗以礼(理)为法,关于离婚之礼,古有七出、三不去的说法。据《中国礼俗学纲要》云:“《大戴礼记·本命篇》有七出,①不顺父母;②无子;③淫;④妒;⑤有恶疾;⑥多言;⑦窃盗。复有i不去,①有所取无所归;②与更三年丧;③前贫贱,后富贵。”此与汉族民间传说着的“七出”、“三不去”意思完全一样,只是有次序和语词方面的稍异。在夫权社会中,这“七出”完全是男性主掌着婚姻离合大权的表白。至于“三不去”的说法,几乎是有名无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