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饰款式禁忌,主要是指一般普通民众的衣冠制作式样中有关信仰的禁忌。与衣冠款式有关的禁忌原则,有两点是中国人最具特色的。一是裸露的禁忌原则;二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禁忌原则。裸露肉体是中国封建礼教所严格要求避忌的。在服饰款式方面,民间有“男不露脐,女不露皮”的说法。因而中国服饰将身体各部位捂遮得严紧是一大特色。
西北地区的汉民在穿衣方面禁忌短小,上衣一般都要过膝,裤脚达到脚面。这可能是生活的地区风沙大、气候冷而形成的穿衣禁忌。
在服饰款式禁忌方面,山东一带禁忌衣服的下摆有毛边,说那是丧服的样式,恐不吉利。又忌讳衣服的扣子为双数,俗话说“四六不成材”,以为扣子双数会影响到穿衣人的事业成功等等。民间还忌讳男女服饰款式不分,男女不辨。又有忌讳婚否不分的,旧时,贵州布依族未婚男子在衣襟或衣扣上拴红线一缕,已婚男子禁用红线系襟扣;未婚女子腰间丝带和胸前的围兜上都绣着红花,已婚女子则禁用绣 红花的丝带和围兜,这些禁忌都必须严格遵守。这都说明服饰款式是有象征意义的,如果不遵守服饰款式方面的禁忌,就会破坏社会业已存在的秩序,造成混乱,导致灾祸发生,所以人们不自觉的遵守这方面的禁忌。
在穿戴上,旧时汉族忌反穿衣,因为丧礼中舅家的桌布反结,同时,寿衣给死者穿之前由孝男反穿,之后才脱下正穿在死者身上。河南沁阳一带有“反穿罗裙,另嫁男人”的说法。孀妇改嫁时才反穿罗裙,若平时女人反穿罗裙,自然是不吉利的,所以忌讳。旧时,有人死后反戴帽子的习俗。据熊伯龙《无何集》讲:“毋反悬冠,为似死人服。”可见反悬冠也是凶相,所以禁忌之。忌衣服晾干后未折好就直接穿着,否则,人会变成“竹稿鬼”。禁忌衣服穿在身上缝补或钉扣子,否则被误认为是小偷。浙江南方农村,男人忌穿女人的鞋,穿了女人的鞋会被鬼戏笑,走路伤脚趾头;忌戴拾到的帽子,戴了有恶运。
民间不仅在服饰的颜色、款式、穿戴上有许多禁忌,就连衣服的置放也有禁忌。旧时民间忌讳将妇女和小孩的衣服在夜间晾置在室外,恐冲犯到夜游神煞。小孩的衣服还忌搭在高处,俗称三尺以上有神仙,恐伤害着小儿。忌在竹竿尾晾挂衣服,因这与丧事所举旗幡相似。放衣服时忌男衣入在女衣下,恐坏了男人福气。结婚时忌新娘鞋子放在男鞋之上,恐日后妇压男。台湾新娘举行婚礼时所穿的新衣,忌有口袋。老式新娘上花轿时所穿的衣服上下连一个衣袋也没有。这是为了避免将娘家的财气及福分带走。嫁出门的女儿泼出门的水,女儿本是赔钱货,再让她把财气福分带走,岂不太蚀本?因此想了绝招,衣服没口袋,当然也就带不走财与福了。新娘礼服还忌讳用两块布缝接,有再结婚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