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双方从恋爱阶段过渡到结婚阶段的时候,在双方父母对见过面和谈妥结婚事宜之后,就需要拿着双方的户口本去领证地领证,领证的时候要准备好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等证件,还有登记所需的零钱,然后一起去领证地填相关的手续就可以领证了。
结婚领证的流程
(1)申请:男女双方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相关婚姻状况证明,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如果有人离过婚还要拿离婚证。不管有没有离过婚,双方都必须同时在场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才能结婚。
(3)登记:对于国内符合条件的双方马上予以登记,对于受到他人或他方干涉的,查明后符合则予以登记。
(4)婚检:婚检属于自愿检查,一定要有医生签字(不签字的话以后生的宝宝不可以登记户口的哦)。如果双方确认不婚检,需要双方在确认书上签字。如果确认婚检,则要一步一步检查下去。
注意事项
(1)进行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要拿着所需证件到任意一方(双方事先商定好)的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领证地(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男女双方各自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声明人”一栏中签名或按指印。随后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予以登记或否决。
(3)在选择领证日期时一些好日子会有许多人排队,所以要早点排队或网上预约。
(4)把登记要用的证件复印件提前准备好,以免证件丢失。
(5)如果是和外国人结婚,需要到指定的地方领证,要和工作人员核对好,以免出错。
什么时候不予登记
1.未达到我国的法定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非自愿结婚的; 3.当事人已有配偶的; 3.属于直系或三代旁系血亲的; 4.患有医学上认为暂时不适合结婚疾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