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爷也就是土地神,也叫土地爷。
六月廿六,是土地神圣诞之日,潮汕民间称“土地爷生”。从该节日的祭祀对象和祭祀方式来看,应是古代社日在潮汕地区的变异。社神即土地神,相传的社神有两个:一是句龙,《礼记•祭法》记载:“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千九州,故祀以为社”。一是禹,传说他勤劳天下,死后托祀于后土之神。大地生长草木五谷,养育人类,故被视为无穷力量的神灵。
祭土地是上至王公贵族,下至小民百姓一年中的大事。先秦时期社神地位极高,故“社稷”一词通常作为国家的代称,祭祀典礼也由天子或各地行政长官主持。汉唐以后,社神的地位有所下降,祭祀也不限一地,其原因是因为“土地阔不可尽祭,故封土为社以报功。”所以各地山陵园地,均有大社坛,这些社坛以后又演变为各种土地庙,社神也由显赫的大神演变为小土地神。
现在潮汕人祭拜土地的形式已经十分简单,在田头随便插上香烛,便可祈请土地神享用。在各家各户,都设有“地主神位”,每逢初一、十五(也有初二、十六的),都以饭菜或瓜果祭拜,形式虽然简单但却勤且持之以恒。如有乔迁,“地主神位”也是首先迁入的对象。由此可见土地神在潮汕人心目中的地位之重要。
在潮州,山里人悬吊在梁下的食物,绳子上要加扎一把杉刺,米缸四周围也要加一圈杉兹,以防老鼠偷吃。山里外婆给刚出世的外孙送食物,篮子要加盖,盖上面也要放上一把杉兹,不过提防的不是老鼠而是山鬼。给上山砍柴、割草、放牛的人送饭,除放杉兹外,上得山来,先要把饭菜摆到庙里敬奉土地伯公,方能给劳动的人填独自。遇上夹有鱼碎肉末的荤菜,更不能忘了先让此老尝尝鲜。山中一草一木都是土地伯公管辖的财产,任何人都动不得。
有些古老的树木,土地伯公甚至就依附在上面。山上烧炭的人,在砌窑的同时,得用三块石头垒出个临时土地“庙”。主动把土地伯公请进来,每逢初一、十五供三牲,烧完炭要供猪头、猪泡和猪尾。上山的大人小孩不得在土地伯公面前撒尿放肆,男女之间更不能在那里野合玷污神台。
传说有个六七岁的小孩跟父亲上圩卖龙眼核回来时迷了路,亲人在山中寻了整整7天,最后终于找到。山中野兽经常出没,他不但没有被野兽吃掉,却靠吃蚯蚓、蚱蜢活了下来,于是人民都说他是受到土地伯公的庇佑。所以,碰到人在山中迷路,牛在山中失踪,家人都要跪到土地庙烧香叩头,请土地伯公协助寻找。
有关土地神信仰,在潮汕地区,还流传着这样的一个传说:
相传潮汕某村一富户家里死了人,出殡时棺木抬至半山,突然绳子断了,棺木滚了下来。死者家人及送殡亲属都十分惊异。麻绳是新的,又粗又大,为什么会断?后来查出原因,原来是忽略了到伯公庙“报地头’,向土地神报告死人信息。抬棺木断了绳子归咎于神的惩处,显然是荒谬的。但潮人崇信乡神伯公老爷是冥间的一乡之尊,“生从地头来,死从地头去”,生与死都必须“时辰念给老爷知”却是地方风俗。忽视对神的礼仪而出了祸事,人们也认为是理所当然。
其实,追溯土地神的由来,把“断绳子”的责任推卸到土地神身上是不合理的。古人敬仰土地神,来自对土地的崇拜。因为土地生长五谷,滋长万物,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便从崇拜土地到祭土地神,这是古人“亲地”的自然崇拜。为了酬劳那些对农业生产作出贡献或有功于民的人物,便把他们奉为土地神,加以祀奉。《礼记•祭法》载,传说在三皇五帝时,共工的儿子句龙长年累月辛勤开垦九洲荒地,种植五谷,死后被奉为土地神。也是人类最早的土地神。但早期崇拜的土地神,是抽象化的大地之神,既没有职司,也没建立神庙。大约到汉代,才有朝廷设的后土祠,作为祭祀土地的场所。汉唐之际,土地神才由自然之神衍化为人鬼之神,并有了某某人死后做土地神的说法。土地神保佑一方水土一方人安宁的职司,宋以后为民间广泛认同,土地神的崇拜也成为全民崇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