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弥留之际,移置祖居中堂正中,双脚向外,待其“落气”,“登仙”。亲人死在外面,不能抬尸回家,只能在外面安葬。葬后要请道士做斋招魂,引导“新鬼”人族,以免其在外游荡,当“野鬼”为非作歹。
人死后,在中堂设竹纸糊制的灵室,停尸一日,择时入殓。入殓前,妻子或子女用柚叶水给死者洗抹,并换上新衣服、鞋帽。入殓时,族里的女人都来观看。盖棺后,就在灵堂棺旁嚎哭。
灵室正中挂死者遗像,灵室里摆放各种纸衣服、鞋帽、钱银等。亲人去世后,全家大小都披麻带孝。男子穿白衣服,外套粗麻哀服,戴粗麻哀帽,手持白纸糊的哀杖;男孙也穿白衣服,外套二麻哀服,戴哀帽;曾孙手把莲花,内穿蓝衣服,戴蓝帽,外穿戴三麻衣服;玄孙穿全蓝服装,披麻带孝;媳妇同子,孙妇同孙,人人皆着草履,腰系草带;堂兄弟、婶嫂皆穿白素哀服,参加丧礼。丧葬前一天,同堂宗族男女老幼和亲戚朋友、邻居乡亲买香烛到灵前吊唁,或主动“帮钱”(礼钱),以善后事。
出殡时,长孙走在前面,持竹幡,幡纸上写死者生辰八字与死亡日期,意为引魂升仙。竹幡上还挂吊纸钱,沿路布施,表示交过路钱、过桥钱之意。女婿也披麻带孝,扶灵室。二位唢呐手吹奏哀乐伴送。亲属走在棺前,棺后为亲戚、朋友、乡亲随同送棺。埋棺时,子孙每人抓一把土放人墓穴,以为协力盖屋之意。埋葬好后,麻衣冠、草鞋、草带、哀杖、莲花等均丢在墓旁。
丧葬归来,男人要理发,女人要洗头。同时请人打扫卫生,在家门口置一盆水,家里人要先洗手后人室。每个男人房间点一盏灯,连点3昼夜;烧火炉一个,一天便可。送葬归来,主人要设酒宴请亲戚、朋友及其他送丧者,以示哀尽喜来。接着请道土做“七七斋”、“百日斋”,以示解除死者灾难。
长流地区丧俗,人死后的第一个农历五月初一,家人要给死者作“节”——包粽子。七月初七要烧纸钱、纸衣服。解放前,每隔8~10年,全村要请一大班道士念经做斋,给亡故者“消魂”——其魂被阎罗王禁锢多年,此刻给亡者出地狱逍遥。一连数天念完经后,在村郊用数百支竹子弯弯曲曲插两行,意是黄河,由一个年青道士扮玄奘走在前面,其余道士跟随着,沿着“黄河”去取经。再后面是村中一户一人持一根带叶的长竹,竹尾上挂幡,幡上写着全家已故者的姓名与生死时辰,意为死与逝日不同,但都可在今日相见。此俗,解放后废除。
20世纪70年代前,海口市基本上实行土葬。“文化大革命”时期,旧的丧葬仪式被当做“四旧”扫除,时值海口火葬场落成,市殡葬部门广泛开展移风易俗,破旧立新,改革殡葬习俗,推行火葬,提倡开追悼会、献花圈。市殡葬管理所对海口地区5间私营棺材、石碑店进行整顿,实行丧葬用品统一管理。同时破除葬仪中“打斋做七”、焚香跪拜、吹笛、散发纸钱等陋习。1977~1979年,市殡葬管理所停办土葬业务。但有些市民还是偷偷地将尸体运到郊区土葬。80年代至1996年,海口市火葬新俗基本形成,只有少数人送至公墓园土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