卦象之用:研习《易经》必须熟悉易象
研习《易经》必须熟悉易象,离开易象则无法解释卦爻辞寓意。即使号称“扫象”的王弼也并非全不用象,他只是反对牵强附会地使用易象。关于易象的使用,首先要淸楚易象是卦爻符号的具象化指代,其核心还是传达卦爻符号蕴含的抽象的易理。在易之道运行过程中,易理无处不在地发挥作用,从而生成或作用于具体的事物,这些亊物与易象具有髙度的相关性。在搞淸楚这些关系之后,取象用象则会心境平静、思达穷极、游刃有余、透彻千古。在用象时要具体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象有确指。对于卦象有明确指代对象的,要遵守易象规则,不可任意变动篡改,不可模糊边界,不可损害易理,要精确采用。
第二,象有依归。取象用象皆有依归,核心就是卦爻属性,在此基础上,按照一定规则衍生和拓展,但万变不离其宗。
第三,象以喻义。用象的目的是生动形象直观地阐述易理,解释卦义,而未必是一丝不苟地指向某个具体的事物。易理和事物是皮与毛的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第四,象不拘泥。虽然传承下来的易象系统内容丰富,但也不应该拘泥于既有的易象指代。况且自古流传下来的易象存在失传、误传等现象。要仔细辨识,不必拘泥。可以在遵循取象原理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取象用象,即所谓活学活用。
第五,不可滥用。东汉研习《易经》的象数派之所以受后世垢病,主要是把取象用象搞得泛滥失控,死钻牛角尖或者穿凿滥用。使得易象与易理和卦爻符号卦爻属性失去相关性。如果把基本象和衍生象混为一谈,不分层级主次,乱用一气,则牵强附会随便穿凿,导致思维混乱、方法混乱、卦义混乱、应用混乱。
孔子所谓“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见仁见智”的观点是有一定启示性的。其实,象也不尽意。《易经》由于具有广泛的意义场、源头性的道理,所以后世理解和阐发时,造成了巨大的解说空间和多元化的视角,甚至对于全面阐述的努力是徒劳的,挂一漏万比比皆是,只能从解说者的角度拣重点而明言,其他只好忽略或弃之。
易象繁复,甚至多卦一象,故在爻辞取象连缀成辞的时候,未必取其唯一象,具有一定主观筛选性。所以,于占筮,决不可拘泥于爻辞之象词,解易理时也不可执拗于卦爻辞句。根本依归还应当是卦性和爻性结构。一个卦和爻也可以用其他的象和辞连缀成句,要看占筮的主体、主题、环境及感应而定。
如果能够把握易卦核心原理,用象是可以达到出神人化的程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