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最大的心愿就是生意兴隆、发财致富,所以在商人中有许多俗语,如“赏头份”、“祭财神”、“开财门”、“开张庆”等都是以祈福求财为目的。在整个商业交易的过程中,无不体现了商人们示吉示福的美好愿望。
商界处处弥漫着风险,潜藏着危机,所以旧时各地民间商界就形成了一些旨在避凶趋吉的禁忌习俗。商业中人希望能通过实施这些禁忌获得财运亨通。
经商禁忌
古代商业有坐商和行商两种。这两种经商者过去都有他们的禁忌。坐商的禁忌很多。在浙江湖州的店铺里,不许人坐在柜上,因为柜是储钱之器,坐上去会使生意不顺。此外,不许人们站在店门槛上和用手敲击账桌,这样会招致蚀本或生意不顺利。不许在店堂门口打哈欠、伸懒腰,更不许朝店门口小便。不许学徒往外扫地,因为这些都会把财气扫出门,招致折本。此外,一般店铺都忌讳有人在店铺前的长条椅上卧睡。
挑担出门经商的人,忌单日出门,最吉利的日子是逢八,认为此日获利多。走江湖者忌逢七出门逢八进门,民间有“七折八扣”之语。行商的扁担禁忌别人从上面跨过,尤其忌女人跨过。
商行种类不一,禁忌也就各异。如卖布匹的忌敲量具;卖酒的忌摇晃酒瓶,否则,说酒喝下要头晕。药店年初进货,须进胖大海和大连子,取大发大利之义。在江苏南京的茶社饭铺,三人一桌,如空一位不坐,谓之“关门座”,为铺主最忌。店员不准在店内看书,虽工余亦不例外。老板但图一本万利,岂肯“输”掉老本?所以忌讳。此外,过去汉族一些地方,还有卖猪不卖绳的禁忌。卖猪须用绳缚牵出,但出卖时,必须要回绳索,如果连绳索一起出卖,如同连运气一同带走,被认为对以后养猪不利。卖药的人忌对顾客说再来;卖饺子的,忌说破了,要说挣了。无论商家百姓,正月初一到初三都忌讳向门外泼水、倒垃圾,人们认为水土出门如同财气出门,而年为岁首,这样会使一年财气不佳。
商业禁忌语
旧时商业界流行一套禁忌语称作“八大块”或“十八块”。这些词语说出口,一定要按规矩改成其他说词,否则会带来厄运,并受到同行人的惩罚。如:凡店铺门市总成朝阳,典当为兴朝阳,盐店为信朝阳,衣店为皮子朝阳,布店为稀朝阳,杂货店为推恳朝阳,蜡烛店为红耀朝阳,鞋店为踢土朝阳,染坊店为浸润朝阳,袜店为签筒朝阳,靴铺为鱼皮朝阳,肉店为流官朝阳,面店为千条朝阳,帽店未顶么朝阳,砖瓦店为火上朝阳,秤店为把朝阳,绸缎店为光亮朝阳,笔店为毛锥朝阳,墨店为玄壤朝阳,行商为乍山,水客为萍儿,山客为鹿儿,等等,可见分行又巨细并且应有尽有。
在古代,商业中除有禁忌语之外,在清末明初又形成若干商人通用的切口。例如:店东成为老板,店东的儿子称为小开,经理为阿大,协理为阿二,好买主为糯米户头,坏买主为馊饭户头,主人为点王,账房为龙头,交易的中间介绍人为掮客,伙计为猢狲,店员倚柜台而立为石狮子,学徒为三壶,学徒遭辞退又经调停留用为还场,店中杂役为出店,店主为伙计加薪为串头,店主不满伙计想辞掉他为待帮,账房作弊为桂龙,账外作弊为飞过海,店员优惠熟人亲友为卖小蛇,不收钱支货为丢飞包,托人檐下交易为廊檐五圣,代人交易并且无牙帖为白拉,硬索回扣为除帽子,盘账为点元宝,以恶劣的物品卖高价为卖野人头,等等。